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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女方的权益要怎样才能得到保护?
请问女方的权益要怎样才能得到保护? 请问一下,如果夫妻之间双方已经独立生活,包含经济,但是还在一套房子中居住但不同屋,女方在没有去民政局的情况下,男方将离婚协议书拿去离了婚,但回来后没有将离婚证交给女方,并且没有履行条约中的任何一项,男方对女方不闻不问 ,并且还好像有第三者,但没有证据,现在女方想彻底分开,而男方却不做任何表示,如果这样,女方要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并且获得赔偿……
2010-12-10 16:08 vpc3041(四川-广元)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10 16:20
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0-12-10 16:22
在女方没有去民政局的情况下,民政局不会办理离婚手续。女方可亲自到民政局查询离婚情况。
女方可以起诉要求离婚,要求分割财产,有第三者证据的,可以要求赔偿。
3 张联平律师  2010-12-10 20:01
你所说的情况很令人费解,男方单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是无权、也根本不可能办理得到离婚证书的。如真有你说的这种情况,你完全有权要求民政局立即纠正这种违法行为,如拒不纠正,你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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