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吃哑巴亏怎么办?怎样运用法律手段才能保护我们的权益? 一年前我们是在校大专学生,大二下半学期学校老师给我们推荐给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说实习一年,干得好就签协议(成为协议工)。中间换了一次行长,今年八月份一年到期,农商行不要我们了,说他们那规定当柜员要全日制本科,还说我们一年里没签过合同或协议,怀疑我们是上届行长私留的,把我们都否了。农商行耽误了我们在学校续本的机会,而且如果我们早知道他不要我们,前阵子我们学校别的学生都跟建行、华夏、兴业签合同了,我们没必要在农商行在继续下去了。既然我们实习以后不会要我们,就应该跟我们说清楚,用了我们整整一年,一年700工资,到最后连给我们发工资都否认,说是培训费。可是我们收到的农商行短信通知上可是都写着:工资收入700元。既然是工资收入,他农商行就得走账,没签合同协议,他农商行走账走哪去了?您帮我们想想办法,怎么能通过法律的手段给我们讨个公道?
2010-08-27 14:08 198932……(北京-丰台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27 14:40
你所叙述的问题看来还挺严重,建议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2 孙新律师 2010-08-27 16:27
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3 孙新律师 2010-08-27 19:30
构成违法,没签过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鉴于一年期满,依法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们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索要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