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探视权问题 抚养权在女方,女方坚决不同意协调探视权,法院硬判男方一个月能得到多少天探视权,男方需要做什么准备能得到更多的探视权。
2014-10-10 18:21 xiaoxi……(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来江律师 2014-10-11 00:49
按判决执行。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0-11 17:35
探视权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婚姻法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孩子父母可以就探望的时间进行双方协商。如果谈判破裂,或者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最终判决,而最终判决的时间,即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须执行。此外,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就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接受探视,也就是说,子女在成年后有了见父母或者不见父母的自主选择权。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等;而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如短期和子女生活在一起。当然,探视的方式依旧是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