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探视权的问题 三年前我与有办过民间婚礼但没领结婚证的男子生育一名男孩,因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于今天4月份我通过法院调节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但四个月过去了,男方提出各种理由不让我探视孩子,孩子之前的户口是落户在我的户口里,签协议时已经配合去派出所签字迁走,但关于小孩姓名变更,当初男人态度差,派出所没及时办理,我也因为后来的几个月里对方不让我探视,我也不想在关于小孩姓名变更的协议书上签字,现在男方要求我必须先去签字才让我接孩子,我不再相信这个男人的话,没有一次算数的,我担心我签完字,我没利用价值了,男方以后就不让我见孩子了。我想让律师帮我想想办法。
2014-08-18 10:58 xsy305(福建-泉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4-08-18 11:02
探视权是不可剥夺,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2 刘晓梅律师 电话:13723370990 2014-08-18 11:17
您好,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要求探视权的。
3 孙新律师 2014-08-18 11:03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要求探视权的
4 孙新律师 2014-08-18 11:07
你好,你有探视权,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5 110网律师 2014-08-18 11:13
可通过诉讼获得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