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你好!我在2010年1月租借马桥镇一家工厂的多余厂房2500平方,租期15年,用于开办工厂,由于工厂的特殊性,必须先将设备安装到位,经验审合格,镇政府批准后方可申办工商执照,(镇政府知道该厂房是违建)后来在办理执照的过程中得知该厂房是违章建筑,我现在提出暂缓办理营业执照,要求出租方给我承诺,一旦在租期内被相关部门拆除该厂房给我赔偿,现在已经投入200万,接下来几年还要投入,万一被拆违,会加大我的损失,如果出租方不同意,我肯定不愿意把厂开下去,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
2010-12-09 22:22 王小成(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代雨庭律师  2010-12-10 07:25
你要与出租房达成协议,建议你带上租赁合同当面咨询,或来电详细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0-12-10 07:27
这么大的事情你该找个律师先咨询一下;政府人员是在换的,如何保证你的权益?你当时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现在这个样子你也不好收场,最好当面看看你的合同想想补救措施。
3 李军律师  2010-12-10 12:43
公司没有常年法律顾问吗?
应当考虑请律师参与处理,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做自己的常年法律顾问。
4 110网律师  2010-12-10 14:45
1、现在可以与出租方补签合同,若你提出的条件出租方不同意的,而此前没有协议的话,你的权利很难保障。
2、一般情况下,上海的违章建筑在动拆迁时也有部分赔偿,现在只有与出租方协商解决了,但主动权在出租方。
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