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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是云南红河人,2003年12月将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卖与广西人,对方也是农村户口,当时在契约上约定,如果哪方毁约就赔偿双倍违约金10万元,可至今任没过户,我能收回房屋吗?要赔偿对方违约金吗
2010-12-09 08:32 yinbo(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12-09 09:23
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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