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合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父亲想要买一套房,由于当时没有带身份证,记不住号码,所以用的是我本人的身份证,签的也是我的名字。后来发现所买的房子是单位的集资房(房主有产权证),房主说需要缴纳一份税费(具体是什么费用不太清楚),然而合同上写的是买方承担房屋买卖中的一切交易费用,房主的意思是让我们来交这个所谓的税费,合同并没有盖任何公章,只是买卖双方的签字和画押,请问一下,这份合同合理吗?具有法律效力吗?
2014-10-10 08:06 zb0812……(黑龙江)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0-10 08:18
这是有法律效力的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4-10-10 08:26
您好!建议带上房屋买卖合同当面咨询律师。
3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4-10-10 09:17
单位的集资房的买卖是有一定限制的。
4 胡爱军律师 2014-10-10 08:08
建议带上房屋买卖合同当面咨询律师
5 张付杰律师 2014-10-10 08:09
单位的集资房的买卖是有一定限制的。建议具体咨询房屋交易中心相关政策。
6 110网律师 2014-10-10 09:29
你好,集资房是按照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标准适用法律、法规的,如果合同上没有标明该房源为集资房,那么你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0-10 09:45
请对我的回答评价为满意,详细内容来电咨询。单位的集资房的买卖是有一定限制的。建议具体咨询房屋交易中心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