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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责任?
谁的责任? 老板没跑就是资金周转不过来 。应为有好几个老板,把合作社转让给另一个老板,让他出钱,另一个老板觉得不保险,因为存户取不出来钱,便报了案。然后把责任推给了职工。让职工把利息付完。就应为职工为存户票上签了个字,其实这个名字是表示日期证明。确认收据,这有职工的责任吗?
2014-10-06 12:32 343150……(河北-邯郸)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何翠主任律师  2014-10-06 13:11
签字在法律上就要承担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受蒙骗等
2 王献锋律师  2014-10-06 16:15
职工一般是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是单位的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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