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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多给了钱要求归还但拒不归还这样行吗
对方多给了钱要求归还但拒不归还这样行吗 与对方签定了供货合同时约定,如果未按期付款部分按千分之三每天的违约金支付。但是在结算的时候对方没有找齐我出据的收款收据,因此多付了几万元钱给我,同时我也没有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后来对方找到收据后通知我说多付了钱给我叫我归还,这笔钱我可以不归还吗?结算当时没有要求事后还可以向对方要求支付原来的违约金吗?如果我一直拒绝归还,这种情况能叫做非法占有吗?如果对方起诉我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2010-12-09 08:05 幻影2000(重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2010-12-09 09:01
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2 孙新律师  2010-12-09 10:00
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对方是否按期支付是要违约金的前提,另外除去违约金之后的钱应当返还
3 110网律师  2010-12-09 10:28
如确属多支付的,应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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