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的判决 我的亲人乘坐一辆小车,途中小车与大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车驾乘人员死亡。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是大小车同等责任,大车赔付小车28万多,赔付我们22万多。但是小车方拒绝向我们赔付,因为小车方的车主是死者的老婆。在法庭上法官用鄂尔多斯的语言开庭我们也听的不是很清楚,但法官上午说陪我们3万,在随后的调解中,法官又让我们算了,说小车没责任,他说法律上是有的,但让他说是哪条他也不知道。开庭后的第二天,那位法官又打电话给我们说他找到法律依据。我想请问他说的都是对的吗?急切给予帮助。谢谢
2010-12-08 10:10 KBa3003(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海雷律师 2010-12-08 10:25
哦 依据法律的规定,小车主既然允许乘坐他的车,他就为自己设定了相应的安全担保责任,小车主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据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开庭时如果使用民族语言应该为相关当事人提供翻译的,你可以主张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0-12-08 11:04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3 都燕果律师 2010-12-08 15:46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4 喻远军律师 2010-12-09 06:47
有权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