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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后,责任认定是机动车方负70%的责任,现车主以车辆要转卖为由,一定要要求受害方要规定时间内去处理调解,否则后果自付。因为受害方出院不到三个月,医院的病假条未到时间,所以第三个月的病假还没有开,对方又不肯自行解决。请问,在交通事故没有处理完成,机动车是否可以买卖?还有车主这种行为,作为受害方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应对?谢谢。
2010-12-07 18:33 abc673……(浙江-湖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2月07日 19时02分
调解是自愿的,机动车转让并不影响损害事实的发生,你还是可以基于交通事故处理书要求对方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只是要注意诉讼时效,是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损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的时间,如需帮助请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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