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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如何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急急急?如何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结婚时举行了结婚典礼仪式,但未领证。因无法忍受家庭暴力,2011年离婚时同意男方不付孩子生活费,也没有得到任何财产和经济补偿。离婚后男方从未看过孩子也没给过一分生活费。直到今年我才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现在孩子七岁了我还可以要求男方付生活费吗?如何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呢?请输入你的问题
2014-09-25 09:27 法律需求您帮……(河北-廊坊)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9月25日 09时39分
你好,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为固定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处理,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需帮助,可来电来访。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9-25 09:29
这是可以诉讼维权的
3 孙新律师  2014-09-25 09:31
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但不能要求以前的部分。
4 孙新律师  2014-09-25 09:40
您好,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为男方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5 孙新律师  2014-09-25 10:20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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