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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正在离职,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如何认定
如未正在离职,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如何认定 本人4月底申请在6月30日离职,当时老板同意了,5/12我签订了《解除或終止用工關係通知書》,后来公司招不到人,老板挽留我,5/16通知第三方展缓处理我的离职手续,后来人事部忘了跟进,第三方取消了我的社保和合同,6/30我发现后通知第三方,单人事部同事休假,7/11才发邮件通知第三方,第三方就说要重新签订合同。我手上有人事部当时在5/16通知第三方展缓处理我的离职手续的邮件,和7/11的邮件。而且期间我并未真正离职,劳动关系一直存续。

现在公司要解雇我,那么我的工作年限是从第一份合同入职日起算吗?
2014-09-24 15:36 ayuden……(北京-东城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4-09-24 15:38
你好,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办理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9-24 15:43
你好,按照第一份合同起算
3 李建成律师  2014-09-24 15:44
是的,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9-24 15:45
你好,应该从第一份合同起算的。
5 孙新律师  2014-09-24 17:05
您好,上述案情没有涉及第一份合同事宜,为了谨慎起见,希望进一步描述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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