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在公司里有49的股份, 法人是51 ,现在我要退出,法人用600百万收购,他没有现金,说 要银行贷款 ,因我在贷款上不肯签字,现在工商局说有个方法,先付200万同时办理股权转上,再办理股权质押,他用40的股份股权质押给我,一个月内付再200万,再减去20的股份,1年内再付200万股权质押合同终止,我想咨询您这个股权质押可以办吗谢谢您了
2010-12-06 18:52 陈菊娣(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12-07 07:22
可以是可以,但是有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