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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购买问题
农村宅基地购买问题 我是四川人,2014年在重庆梁平县碧山镇购买120个平方修建住房,因当时有余18个平方的地不好处理,当地国土所给出的答复是按非宅基地价格算给我修建房屋,并在当时所缴压金1000元,作为扣除多余18个平方的费用是540元,剩余费用并没有退回给我。今年9月20日,因房屋漏水,重配套改建顶层,镇政府说需要按现价重收费用,按570元一个平方计算,我是10年前买地修房,至今未拿到房产证,并且在当初在吸引外乡人买地修建城镇开发时的政策与现在大不相同,用现在的政策价格补收10年前的买卖,我应该怎么用法律条款争取我的合法权益。
2014-09-22 12:02 草根农民(四川-达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9-22 12:18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4-09-22 12:04
你好,集体土地上面的房屋,不是本集体的成员不能购买。根据你们的合同约定,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3 沈辉律师  2014-09-22 12:49
你好,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
4 都燕果律师  2014-09-22 12:54
你好!土地问题可直接向土地管理部门咨询
5 孙新律师  2014-09-22 13:12
你好,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6 刘杰律师  2014-09-22 21:37
向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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