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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部门上班时间里,捡到消费者的包裹,未及时上交,后被查出原封上交。未对失主造成损失,请问用人单位
在服务部门上班时间里,捡到消费者的包裹,未及时上交,后被查出原封上交。未对失主造成损失,请问用人单位 律师您好!
  如果在服务部门工作,在上班时间捡到消费者的包裹,当时未及时上交,后被工作单位查出后,交出物品,但从捡到物品到上交期间并未动过里面的东西,连看都没看过里面是什么,没有给消费者造成任何损失。但用人单位的处罚决定是:1、当场开除。2、扣除当月全部工资。3、不返还入单位时的押金。请问用人单位有权利做第2、3项决定吗?问用人单位的人,根据什么做出第2、3项决定,他们说因为他们很生气,所以扣你的钱。还威胁说,多谢他们没报警,否则后果更严重,请问他们说的对吗?
  请解答,非常感谢!!!
2010-12-06 18:10 xinlan……(辽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12-07 15:25
单位应该支付你的工资。
此外单位收取押金是违法的。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返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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