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因触犯法律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人员有参保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因触犯法律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人员,在服刑期内,本人提出要求参加社会保险,因现有政策未对缓刑期间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事有明确规定,如下:
1、其能否以企业职工身份或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2、如其本人原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能否连续计算?
1、其能否以企业职工身份或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2、如其本人原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能否连续计算?
2014-09-19 16:32 沂蒙人(山东-临沂)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沂峰律师 2014-09-19 19:28
可以自由者身份,也可以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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