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过期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与三月份签了三方协议,四月份跟人事部协商后离开,没有签劳动合同,他们要求支付违约金。我一直没支付,后有事耽误了,三方协议过期了,请问三方协议还有法律效力吗?我是否要支付违约金?我考上了研究生,会不会有影响?现在户口和档案被我拿出来了。
2014-09-17 22:37 APOLLO……(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9-18 08:57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2 康治斌律师 2014-09-18 10:01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没有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你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理由很简单,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只有两个即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也因违法而无效,因此,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你根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如果没有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你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理由很简单,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只有两个即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也因违法而无效,因此,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你根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