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抚养人生活费还可以要求赔偿吗?有何依据?谢谢 本人7月底坐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右上臂截肢,现治疗结束,准备起诉,车上人员责任险40万,儿子9岁,父母64岁,请问怎么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有何依据?对方意思被抚养人生活费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被抚养人生活费取消了.请问如何理解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怎么给对方辩论、要求?另外,假肢费用由什么标准来要求吗?假肢安装机构给出具了一份证明,价格38000元,使用年限为3-5年,每年维修费用10%,赔偿年限建议参照当地人均寿命。想要详细的依据,谢谢。
2010-12-05 16:02 家有男儿(江苏-徐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2月05日 19时33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10〕23号)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因此,虽然《侵权责任法》取消了“被抚养人生活费”这项赔偿,但目前仍可以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死亡赔偿金一并赔偿。具体问题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2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0-12-05 16:15
具体咨询当地律师。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