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纠纷 我们认识一个多月就在一起同居了,同居后发现男方有家庭暴力倾向,两人性格又和不来,已经不可能生活在一起了,现在分手了,他还总来纠缠我,因为他的生活困难,我自愿给他一万五千元经济帮助金,现在我已经有了新的家庭生活得很幸福,我怕他以后还来找麻烦想同他签一份合同。应该怎么写?
2010-12-05 07:36 DNn3543(吉林-吉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12-05 08:50
答: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愿给付一定数额的经济帮助,法律并不禁止;因此,可以按照各自的意愿详细列明各项条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