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 彩礼纠纷 我 : 2005年18周岁时与男友(21岁)同居,2005年底办了婚礼,由于不够法律婚姻结婚年龄。 没有登记结婚 !生有一儿子! 后来因感情不合,双方家庭口头同意离婚!,财产未做任何分割 !儿子男方抚养 我们分开4年了,2010年9月我与现任男友结婚!前男友(或前夫)说我犯重婚罪 ,扬言捣乱我现在的生活, 还要我赔偿当时婚礼前的彩礼钱! 其实彩礼结婚后我全部拿到男方家里了! 我现在有没犯重魂罪,有没有权利不退任何钱!请解答
2010-11-04 09:46 vLA2889(安徽-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04 16:11
这关键要看你们分开4年是否有证据证明,公众是否知晓你们已自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否则你是构成重婚罪。男方要求返还彩礼钱有法律依据,你应适当返还。你的陪嫁物,你可以反诉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