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扣押的问题 本人于8月26号辞工,9月26到期,但本人于9月4日开始离职,于9月12日回厂办离职手续,但厂区算我8天旷工,并扣押8月份的工资不发! 请问,我由9月4号开始旷工到6号已经3天了,是不是就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那7号开始我是不是应该就不是该厂的员工,那7号以后是不是就不算旷工?还有该厂有没有权利扣押8月份的工资?最后我9月份旷的工该厂能用上个月的工资来扣除吗?谢谢
2014-09-12 19:07 徐俊超(广东-江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4-09-12 19:10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2 110网律师 2014-09-12 19:08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3 110网律师 2014-09-12 21:31
依然属于旷工,不能因此自从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