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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让离职应如何维权?
因病让离职应如何维权? 本人于2010年11月18号在医院住院行扁桃体手术治疗,向单位请假10天,请假时间是11月12-11月23,但是因手术后不能说话继续请假到11月30,12月1号去单位上班,但因未完全恢复(讲话太多喉咙红肿)12月3号向领导再次请假休息,领导说如果请假过久(3天以上就要去班离职),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拿回我应得的工资和补偿么?我要如何去向他们说明相关的维权知识.如果不成,我是否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谢谢,请尽快恢复,如果方便,我可以电话您!
2010-12-04 10:33 hyc123(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2月04日 13时25分
是可以的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110网律师  2010-12-04 11:18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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