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 我闺蜜于05年结婚,现女儿已经7岁了。房子是她老公婚前购买的,属于一次性全额付款,房子的名字也是男方一个人。婚后几年因为双方价值观,性格等原因感情一直不好。女方一直想离婚,但考虑到将来经济压力就一直忍耐到现在。(因为她了解男方的性格,如果她提出离婚男方肯定不会给任何经济䃼偿)近期男方提出可以离婚,但女方必须答应他以下条件:
1,离婚后小孩归女方,但男方不给抚养费。如果以后男方条件好点就会给点
2,离婚后房子还是男方的,可以借给女方住直到小孩满18岁
这个条件对女方肯定是不公平,双方都没婚外恋等过错。女方一直有工作,小孩平时的学费等花稍大多都是女方在出,并且房子过几年也会拆迁,到时男方说的可以借给女方住到女儿18岁这条件都不能实现。现在就想咨询下如果他们离婚,是按以前婚姻法还是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房子女方有份吗?
1,离婚后小孩归女方,但男方不给抚养费。如果以后男方条件好点就会给点
2,离婚后房子还是男方的,可以借给女方住直到小孩满18岁
这个条件对女方肯定是不公平,双方都没婚外恋等过错。女方一直有工作,小孩平时的学费等花稍大多都是女方在出,并且房子过几年也会拆迁,到时男方说的可以借给女方住到女儿18岁这条件都不能实现。现在就想咨询下如果他们离婚,是按以前婚姻法还是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房子女方有份吗?
2014-09-07 12:48 227455……(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9月07日 12时57分
1、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房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2、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房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2 110网律师 2014-09-08 07:52
按现在的婚姻法,女方房子没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