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家哥俩,2010年11月17日我忽然收到法院的传票,我弟弟要求分割我一般的房产。房本是我的名字,当时他卖给我的一间半房的书面证据都有,还有证人,证言,红纸黑字的写着此院的一砖一瓦都归 我所有。【1983年写的】。我怎么办。我拿房本和书面证据去法院,法院有权利让他撤诉吗?我都60多岁的人了,房本是我的名字也有20多年了,现在告我,我有点想不明白。请教您问问是怎么回事。
2010-12-03 12:54 fkb681(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2010-12-03 13:14
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参与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