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房子来源:父母名下的公房(交房租的内种),1986年拆迁,后分得两套公房,都为两室一厅(交房租的内种)。子妹共5人:兄弟3个,姐妹2个。原公房分配:一套公房由老大和老3共同居住,并各由双方单位出资8000元整取得其使用权,并现由老大出资购买房改房,但未经过其他子妹的认同;另一套公房由父母单位出资购得使用权,且和老2共同居住,也由父母出资购买房改房。请咨询下,在父母都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这两套公房是否5个子妹都享有继承权?
2010-12-02 14:00 qEG1027(江苏-常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联平律师  2010-12-02 14:21
继承法规定,配偶、父母、子女都有继承权。遗产在无特殊情况下,一般平均分割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