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给多少合理? 在11月24日我汽车跟电动车相撞,对方脸上擦破了点皮,缝了十几针,在医院住了7天,现在伤者出院了,医生建议休息4周,期间我垫付了所有的医药费,去交警队处理时,对方提出还要5000块,我觉的太高,(处理的交警也认为太高了),但跟对方商量不通,你认为按照我们这里的标准我要给多少?我的车一直在交警队,要何时才能拿出来???
2010-12-03 10:40 xyc197……(江苏-无锡)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3 10:54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4cm’以上,影响容貌就可构成级别赔得就多了;不够伤残的话,给予误工和补助就可以了。车子在事故处理完毕就可以,可以跟咨询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