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能否起诉他遗弃罪?我的钱能否讨回来? 您好:在我儿子12岁的时候,女儿1岁的时候,丈夫就和别的女人跑了,就像人间蒸发一样失踪了,三年后,我在网上给他发信息,说如果再不回来离婚,我就去法院宣告他死亡了,然后他就回来我们办了离婚,儿子判给了他,女儿判给了我,但是刚办完离婚,他就又失踪了,依旧是我养着两个孩子,他也没给抚养费,去年他在外面混不下去了,就回来上班了,但是依旧还和那个女人在鬼混着,也不管孩子,请问,虽然我和他已经离婚了,但是是否两个孩子可以起诉他遗弃罪?从他不管两个孩子至今已经六年多了,还有这六年我养孩子的钱是否可以向他追讨回来?谢谢了!
2014-08-30 21:16 超超和迪迪(山西-临汾)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聂晓东律师 电话:13700540700 2014年08月30日 21时36分
你好,司法实践中,遗弃罪中的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所以本案中男方的行为可能还没有达到立案标准,但是你有权主张这几年的抚养费,协商不成的还可以起诉索要,祝你维权顺利
2 孙新律师 2014-08-30 21:38
不属于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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