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吃饭的人当晚因喝酒过量溺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晚上酒店吃饭,我因一个朋友邀请前去吃饭,晚上6点半我到场饭局已过小半,全桌14个人,我只认识4人,其中死者也算认识。期间因同是年轻人,又认识,没有互相敬酒,甚至最后还劝阻他不要再喝。晚上8点不到,饭局结束,我随其他人离去,与死者分开,当晚,死者在回家路上,因喝酒过量不慎跌入河中溺亡(听说之前是他同事送他去了单位),请问郑律师,本人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
2014-08-29 13:55 lapqbb……(浙江-绍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4-08-29 18:15
和你无关的。
2 110网律师 2014-08-29 14:24
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8-29 14:44
您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也没有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