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我怎么办? 基本情况:96年我以单位的名义给一个饭馆打了两张收条,收条内容是收到某饭馆交来生活费条子多少张,合款多少元,下面属的是我单位名称、我本人名称和日期(大概2万元)。因为我单位96年与一个公司合并,所有账务都转交到那个公司,当时我单位和那个公司同属于一个局管,合并以后我无权管了,后来公司已于2000年破产了,账一直拖到现在,当时打收条时没有盖单位的章。现在说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2010-12-01 19:42 hnzz(河南-郑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2 15:24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相应欠款应有原单位承担。如果对方提起诉讼,建议你积极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