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 我是黑龙江省大庆市一家国营建筑企业的会计,05年我公司转包一项工程给李明,签定合同时乙方是他儿子的公司名称(因我市规定不许转包给个人),但乙方签字是李明而不是他他儿子名.但实际工程是他干的,05中旬他因资金短缺向我个人借款2万元,借条上借款人签名为李明没有他儿子公司章.之后他不还我,后我就替他出具一份收据,收款人我写李明,平时他每次取钱时拿的收据上都有他儿子公司的章,如今他以他儿子公司名义起诉我至法院称没收到工程款,说我与李明为个人行为.我想请问李明当时与我公司签定的合同是否有效.因为他儿子没有签字,也没有出具委托书,
2010-12-01 15:27 gechen……(黑龙江-大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2 08:42
对方起诉的理由合理,需要帮助可以给我电话。
2 110网律师 2010-12-02 08:19
你的介绍不是很清楚,请带着所有的文字资料面谈,会给你更准确的解答。
3 2010-12-02 13:46
您这里面涉及的问题比较多,建议带齐合同直接与本律师详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