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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 我欠了一个朋友的姐姐6000元钱,在一个月前,她让我这个朋友的妹妹来我家把借来的手提电脑和数码相机拿走了,说好是把钱还了,就把东西还给我。但是现在钱已经还清了,可是我这个朋友不愿还电脑和数码相机。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她手里还有我的一张欠条。我想这张欠条可能是她在我当时写的欠条上做了假。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
2010-11-26 17:10 ktM8278(河南-郑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11-26 17:25
答:手提电脑和数码相机是对6000元欠款的质押,还款后应当返还;是否存在另外的欠条,与本次质押无关;可以报案或者提起侵权之诉。
2 110网律师  2010-11-26 17:52
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0-11-26 20:19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你的电脑和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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