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帮助 我是苏州的,老公是四川的,06年12月在苏州买的房子,房价37万,当时双方各拿10万,其余都是向我舅舅借的。在苏州办的婚礼,都是我的亲戚参加,婚后我拿结婚礼金还了2万,我父母把他们收到2万礼金也给了我们,去年,我父母又给了我们2万,我们自己还了1万。他父母临走前给了6千,我筹足1万。09年生女儿,他父母给女儿1万,满月时,我收到我亲戚给的满月钱,又还了2万。目前还欠我亲戚6万。我老公在园区上班,有固定的收入,我在亲戚的公司打工。09年9月,小孩6个月就被公婆带回四川了(当时,我是同意的,因为我觉得也应该让老公的外公外婆看看小孩)2010年4月回来的,我让他们留苏州带孩子,同时我也可以教育孩子,因为没同意他们带回去,就和我大吵,他们3个就对着我吵,理由是我要上班没时间带小孩。现在我打算2011年9月让小孩上托班,四月要提前回来报名,并提早适应这里的环境,我让他们来过年,他们就和我谈条件,要么过完年就带孩子回去,要么就9月再回来。他们要我考虑,他们不习惯住在这里,所以我想要么自己带(我上班比较自由),然而和老公沟通无效。我该怎么办,请求帮助。如果离婚,房产问题怎么处理,还有小孩问题会怎么处理
2010-12-01 12:25 tonda8……(江苏-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1 12:44
你好,这位朋友,首先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然后要看你们具体登记结婚和买房的时间来具体确定房产归属。小孩的话一般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来判决,一般2周岁以下的跟随女方,2周岁以上的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判
2 110网律师 2010-12-01 23:15
如果是婚前购买的,属于房产证上所有人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具体谁出的钱多少要有证据证明的;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