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追诉期问题 2002年我姐夫帮我在信贷员手里贷款3000元,期限为一年,在这一年后信贷员死亡,在过后的八年里没人再追究还贷款的事,我们也就认为这钱不用还了。可昨天我姐夫去找信用社贷款时,说有6400多元没有还,不给贷,一查才知道是02年帮我贷款时的3000元变成了现在的6400元。说是一定要把这6400元给还了,才给贷款,我现在想还,可多出这么多,我该怎么办?
2010-12-01 10:32 谢开礼(湖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12-02 11:03
如果信用社一直没有催你还款,那已经过诉讼时效。
不还款对方可能起诉你,但是你主张过诉讼时效即可。
不还款对方可能起诉你,但是你主张过诉讼时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