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公证问题 上海一套住房,里面有我本人 妻子 岳母的名字。 目前还在还贷(岳母出的首付,我和妻子还贷款)现在我妻子想把她的那份名额公证给我。办理手续的时候需要三人都到场吗?还是只要我和我妻子到场公证就可以了?急 希望律师可以给我解答! 谢谢
2010-11-30 23:16 ZKQ4094(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姚艳艳律师 2010-11-30 23:32
只要你妻子和你到场即可。
2 110网律师 2010-12-01 16:51
你妻子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无需征得他人的同意,你们两个自己去公证就可以了。
3 110网律师 2010-12-01 18:33
你妻子和你两人到场即可.
4 李军律师 2010-12-01 22:41
你和你妻子到就可以了。
5 110网律师 2010-12-03 16:00
你妻子处理她自己的份额不需要第三人到场,你们两个人到场就可以了,但如果想要变更产证,就必须三人全部到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