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异议之诉管辖
异议之诉管辖 甲因债务纠纷在A法院起诉乙,对乙的不动产申请了保全,案件审结完毕后由A法院进行执行,执行标的不动产在B地。    现案外人丙,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问题是该异议之诉是只能由执行法院A管辖,还是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B专属管辖,或者以上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
2010-11-30 14:02 Oao2961(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2010-11-30 14:04
执行异议只能向执行法院提起,由执行法院裁决执行异议是否成立。
2 张赛男律师  2010-11-30 14:13
对不动产 有争议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3 赵亮律师  2010-11-30 14:31
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4 孙新律师  2010-11-30 14:49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此,根据民事诉讼管辖原则,应该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5 孙新律师  2010-11-30 15:25
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B专属管辖
6 孙新律师  2010-11-30 15:33
执行中的执行异议与管辖中的异议,不是同一概念,处理自然也是不同的,执行异议只能由执行法院确定你的异议是否成立。
7 孙新律师  2010-11-30 16:39
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
8 孙新律师  2010-11-30 18:42
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9 孙新律师  2010-11-30 18:49
执行法院。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