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管理中心收取治安联防费和外来人员管理费是否合理? 我在番禺的。流管中心人员来公司收取治安联防费和外来人员管理费。拿出的文件是02年物价局的相关文件复印件。说代表公安机关与劳动部门收取上述两项费用,只收取非广州市户籍人员。每个人两项费用80几元/年。
请问这是否属于乱收费项目?
请问这是否属于乱收费项目?
2010-11-30 11:44 罗纳尔多(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12-01 10:45
这类收费通常是地方规定,而很多地方已经不允许收取了,你而已去当地物价局咨询,对方收费可以要求其出具正规单据及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