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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更替,新物业要求重新缴纳停车管理费是否合理?
关于物业更替,新物业要求重新缴纳停车管理费是否合理? 这里是新景家园,旧区地下更换了新的物业公司。因为新旧物业公司没有交接好,所以新物业要求我们业主重新缴纳管理费。并且说负责将以前的费用要回后再退给业主。这样的话等于我们业主要交2份停车管理费。以前费用索还的事也遥遥无期。我们如果不同意新交物业费那么就不要我们停车。请问这中要求合理吗?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是否可以状告物业公司呢?谢谢!
2010-07-06 10:15 kidmon……(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7月06日 12时20分
1.首先需要解决没有业主委员会的问题;你们全体业主可以推选出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
2.新物业公司从接手之日起有权收取相应的物业管理费;这由物业管理合同确定;
3.旧物业公司所收取的超过服务期限的管理费,全体业主可以向旧物业公司追讨。
2 孙新律师  2010-07-06 10:23
显然不合理。你们业主委员会可以和他们协商。Q Q172409632
3 孙新律师  2010-07-06 10:28
不合理。
4 赵江涛律师  2010-07-06 10:57
不合理
5 孙新律师  2010-07-06 11:30
重复缴纳管理费是属于不当得利行为,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返回已经缴纳的管理费
6 李建成律师  2010-07-06 11:55
不合理,可以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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