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80年从学校毕业以后,分配到企业工作,93-94年进行内部承包,承包结束后,回厂要求上班,厂方以工作岗位已满为由没有安排上岗,因多次要求上岗无果,为了生话本人自谋职业,长年在外谋生。今年偶听原单位同志说单位已改制,原单位职工都得到一定的补偿费,待我回单位询问时,单位却告诉我说,单位已于多年前以旷工为由将你开除,你已经不享受厂里的待遇。而我的档案都还在劳动保险所,那里也不知我被开除的事。请问单位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这样单方面解除本人的劳动合同合法吗?这件事本人吥9
2010-11-30 11:41 八桂牧民(广西-河池)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12-02 11:40
你好,应该给你一定的补偿费。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