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 我父亲共有三子二女,我是大女儿。父亲于1998年亡故,其名下私房共132平米,母亲与三个儿子在此居住。2001年该房拆迁,母亲默许三个儿子平均分得此遗产(包括拆迁款),三个儿子各分得回迁房。为多得政府优惠回迁米数,母亲要求两个女儿将各自户口作为临时居住证明,向政府多要出十万元并分给三个儿子。回迁后,母亲拿出十万元给二女儿并跟随二女儿生活,拿出七万元给我作为安慰。如今十年过去,母亲因与二女儿闹矛盾,不准备在二女儿家过,但三个儿子谁也不接纳母亲。大儿子提出五个子女轮流照顾母亲。请问:
    一、当年母亲的不合理分配造成今天的局面,五个子女在继承上不平等,如今轮流照顾能算平等吗。
    二、当年的继承分配合法吗?由于两个女儿为了家庭和谐,当时并没有过多计较,现在三个儿子均认为当时的分配合理,作为女儿还有权追诉吗?
    三、母亲应是父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她有权对遗产进行分配吗?
    四、当年父亲的遗产化为了新的房产,并且大幅度升值,三个儿子继承后,这部分遗产应该也随之升值。如果追诉,遗产升值部分是否应该在追诉范围?
    望律师能予解答,如果可以追诉,我将聘请解答的律师为我和妹妹讨个公道。
2010-11-30 08:38 laolu1……(北京-东城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0-11-30 09:33
1,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作为子女可以提出轮流照顾母亲,这个和继承财产的份额没有必然的联系;
2,当年的财产继承当然有不合理之处,如果你父亲没有立遗嘱,那么该房屋的一半应由所有法定继承人均分。你母亲将房产均分给三个儿子,属于无权处分;
3,你母亲无权分配遗产,只能将自己的份额做出处分,赠与子女
4,房产升值部分可以列入遗产范围,但是还要看证据情况。
案情比较复杂,且需要一定的诉讼技巧,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2 孙新律师  2010-11-30 09:54
一,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以父母给什么为条件。
二,父母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如何处理都行,就算给了其他不相干的人都行。
三,母亲有权对自己的财产,和自己继承的遗产作出处分,别人无权干涉。
四,是的,在追诉范围。
3 孙新律师  2010-11-30 10:11
如今轮流照顾是不平等的,应该要求三个儿子给予女儿一定的补偿.
4 孙新律师  2010-11-30 10:48
赡养和继承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建议你还是找律师详细咨询吧,有些话该说,有些话不该说,说了不该说的话,就不好挽回了。
5 孙新律师  2010-11-30 14:46
你好!

   1、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以分到的财产多少划分赡养责任的多少。也不能因为没有分到财产而免除赡养义务。
   2、父母的自己财产的分配是有自由的权利的其他人无权干涉。
   3、父亲的第一顺序的合法继承人是母亲和子女,不是只有母亲一个人。母亲只能对其继承的财产和属于其个人的财产有分配的权利,对子女继承的部门没有分配的权利。
   4、新房产可以作为遗产部分要求继承。
如有不详细之处欢迎来电咨询
6   2010-11-30 15:15
可以给我打电话进行咨询。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