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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两位老人为夫妻关系,购有1套房产,产权为2人共有,并立有公证书公证在2人身故后,其名下房产由其1子1女共同继承,与他们的配偶无关。
想问问:
1.如2老身故、如没有上述的公证书,其子女的配偶是否同时也享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
2.有上述公证书,在其子女继承该房产后,如子女死亡,其配偶及孩子是否享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2010-11-29 20:45 piao46……(福建-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吴接赟律师  电话:15060666088  2010年11月29日 20时56分
1、其子女的配偶不享有该套房子的继承权;
2、其子女死亡后,其配偶及孩子享有继承其已亡配偶或父母财产的权利,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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