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问题 我于11月4日和某公司签定了合同,合同上写8年期限试用期2个月,工资1000,合同只有一份按了手印留在公司里,然后开始所谓的实习,实习工资她说40一天,5号开始上班!5号6号7号8号做了4天,8号到11号他叫我休息3天,12号到19号8天里做了7天休息了一天,由于是商场特卖会我做的等于是窜班12点到6点半为工作时间,19号商场特卖会结束后她就叫我等电话通知!29号她来电话以我不适合这工作为理由辞退我!我想问下我能拿多少工资?公司15号发工资,我能否在退工时就拿到工资?谢谢!
2010-11-29 15:43 wenhao……(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2010-11-29 21:29
不能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