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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劳动法第二次试用期以及赔偿金的问题
咨询劳动法第二次试用期以及赔偿金的问题 本人大专毕业,2014年3月在一家酒店从事前厅值班经理一职,后来酒店高层人事变动,2014年7月将我强制调去销售部,薪资不变,但没有提成,酒店没有下发任何合同变更和发文。我想问一下,酒店强制调动岗位,并重新约定试用期2个月,是否违反劳动法?转去销售部以后,由于之前在前台积累的一些客户,8月份的业绩预计超过10万,而我们酒店销售部的制度就是试用期没有提成,酒店以此为由不发提成是否合法???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能获得多少经济补偿,胜算有多少??
   谢谢!!!!
2014-08-17 11:49 xue254……(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艳国律师  电话:13719040564  2014年08月17日 20时50分
不应该有2个试用期,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4-08-17 12:04
可以要求支付提成,要求经济补偿比较困难.
3 110网律师  2014-08-17 22:20
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联系我。
4 黄立波律师  2014-08-24 10:17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5 110网律师  2014-09-01 09:58
跟同一个用人单位,试用期只能是一次,重新约定试用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酒店支付提成及多余工资。先跟酒店协商,不成的话,收集证据申请仲裁。 我的补充: 2014-09-01 09:59

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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