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20年,其他子女不履行义务,房产应如何分配? 房产在母亲项下,父亲去世后,母亲已60岁,我赡养老人20年,其他子女从来不过问。这20年来,生活费、人情事故费用,她个人的卫生料理,一直由我来负责。2012年,我帮母亲办理了社会保险属集体企业(钱小儿子出),工资每月1000多元,有工资后小儿子把母亲接去和他生活,但每星期的洗衣、洗澡都是我来负责。
现涉及房产分配问题,母亲已81岁做不了主,让我们自己分,4名子女开家庭会议,其中一间(3格)是我建的,归我,空地、院坝、大门共同出入,他们都不同意,请问应如何分配2院(四栋3间/格)?
别外,我20年来支付的所有费用他们是否有义务还我。请在百忙之中回复!
现涉及房产分配问题,母亲已81岁做不了主,让我们自己分,4名子女开家庭会议,其中一间(3格)是我建的,归我,空地、院坝、大门共同出入,他们都不同意,请问应如何分配2院(四栋3间/格)?
别外,我20年来支付的所有费用他们是否有义务还我。请在百忙之中回复!
2014-08-16 09:49 李杉(云南-大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4年08月16日 10时09分
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