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失误误付款 财务在试用期期间,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误付货款,起诉时律师已预付款起诉,经法院判决对方应将款项退回。但是对方称没钱,强制执行困难。请问这种情况,公司可以起诉让财务进行赔偿吗? 补充说明:当时公司是以《经济合同纠纷案》进行的起诉。对方认为公司违反了合同所以拒付款。这还算是财务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吗?另:在付款申请单上,是由物流申请,物流部主管签字后给财务的,财务签字后又有财务主管、副总签字后付的款,这个损失应该财务一个人承担吗?
2010-11-29 09:36 MXY6749(江苏-常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29 10:09
职务行为,一般过失损失应由公司承担,除非个人是故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