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继承权问题 男女双方各有一个女儿,男、女方的女儿都已经成年工作,女方女儿已经结婚,并且她的户口没有在拆迁户口里,即获得的安置房平方米只有三个人的。请问:如果有一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那以后这套安置房法律上有女方女儿的继承权吗?
2014-08-11 20:04 QINGQI……(四川-成都)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永专业律师 电话:15037699969 2014-08-11 20:19
如果是女方父亲的名字有女方女儿的继承权。
2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4-08-11 20:49
女儿对父母的份额,在父母死亡后,是有继承权的。
3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8-11 20:50
您好,女方女儿没有继承权。
4 陈晓云律师 2014-08-11 20:35
有权继承,因父母离婚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5 刘杰律师 2014-08-11 20:54
有继承其母财产的权利。
6 110网律师 2014-08-11 20:57
你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7 孙新律师 2014-08-11 22:11
你好,有继承其母财产的权利。希望回复对您有帮助。
8 110网律师 2014-08-12 09:44
你好,如果是女儿的父亲的名字,那么是有权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