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公家的店开餐飲,因今年大整顿公家的房子不能出租、被收回、我是给2手房东租的 我租了公家的店开餐飲,因今年大整顿公家的房子不能出租、被收回、我是给2手房东租的,合同没到期,但合同有1条写着(若因不可抗拒的因数不能继续合作、甲方应退还乙方缴纳的剩余费用,甲乙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我该怎麼办
2014-08-11 13:12 短信用户(福建-三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8-11 13:27
你好!
要按合同约定
要按合同约定
2 110网律师 2014-08-11 13:41
你们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来
3 王克春律师 2014-08-11 14:32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4 110网律师 2014-08-11 17:22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