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检察院为什么不批准逮捕? 2014年1月发生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起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60余万元。公安朝阳分局经侦部门经过三个多月侦查办案,已于2014年4月底将两名犯罪分子逮捕。逮捕后,犯罪分子家人自称钱有,但就是不愿退还。公安部门于6月份向朝阳区检察院申请提起公诉,检察院不予受理。理由是证据不足。
公安机关经过几个月的侦查,从其中一名犯罪分子的家中搜出虚假公章和多份虚假合同。 其他认证和资金去向,公安部门也都查清楚了,检察院为什么不予配合?
公安机关经过几个月的侦查,从其中一名犯罪分子的家中搜出虚假公章和多份虚假合同。 其他认证和资金去向,公安部门也都查清楚了,检察院为什么不予配合?
2014-08-09 12:36 胡普刚(北京-朝阳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8-09 12:41
证据不足,不予逮捕。对其不服可以提出异议
2 刘祖虎律师 2014-08-09 12:42
证据不足,不予逮捕。对其不服可以提出异议
3 徐卫东律师 2014-08-09 13:02
你好,这种情况如果证据不足,不会逮捕的,如果不服,可以提出异议。
4 何峤巍律师 2014-08-09 13:24
退补很正常
5 朱孟喜律师 2014-08-09 13:45
依法检察院可以以证据不足 不予批准逮捕。检察院一般还是没有问题的。你的理解是有问题的。建议找律师协助办理为好
6 孙新律师 2014-08-09 13:46
你好,退补很正常。如有不解,请来电咨询
7 赵江涛律师 2014-08-09 13:50
你好,退补很正常。
8 孙新律师 2014-08-09 14:08
不符合逮捕条件,检察院一般不会批捕
9 孙新律师 2014-08-09 19:29
刑事案件,建议请律师帮助
10 孙新律师 2014-08-11 15:53
你好,公诉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法已经构成犯罪。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通常把不起诉分为三类,即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
1、绝对不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据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2、相对不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存疑不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法已经构成犯罪。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通常把不起诉分为三类,即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
1、绝对不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据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2、相对不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存疑不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1 李建成律师 2014-08-11 20:32
你好,证据不足的,不予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