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结婚三个月,女方提出离婚,理由是感情不合
结婚三个月,女方提出离婚,理由是感情不合 男方不同意,也没有明显过错。双方始终未圆房(女方不同意)。现在女方要起诉离婚,请问法院会怎么判?为了结婚男方花了很多钱,如果离婚了,不管是协议还是诉讼,男方可以要求赔偿吗?我感觉我已经结不起第二次婚了。
2014-08-09 10:23 851962……(山东-济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4-08-09 13:02
你好,如果登记了,但是没有同居,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2 110网律师  2014-08-09 11:16
彩礼很难获得支持,但是也要主张返还,双方未同居,如能证明,是要求返还彩礼的重要理由。
3 110网律师  2014-08-09 11:32
根据情况可以判决离婚,彩礼返还,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