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 您好!我于2001年生下一儿子,当时我才17岁!为了去医院生小孩是他二爸帮我们去办的结婚证,(他二爸是大队的书记)不过结婚证被我们吵架时撕掉了!(09年我去民政局查了,我老公的户口他还是未婚?)由于之前我不了解我老公,居然有吃喝嫖赌之恶习!而且有家庭暴力,还对家人有爱理不理之心态,小孩学费不管,有时把他逼急了才会寄钱回家!现在他在湖北,我们已两地分居有6年了.从我知道他有女人后,我一气之下就把小孩接走了,一年没联系!但为了我小孩的户口我现在有必要提起上诉离婚吗?(我儿子的户口是上在重庆的)我是宜宾人!麻烦回复!谢谢!
2010-11-27 10:28 IHu9553(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庆律师 2010-11-27 11:16
**从你的叙述来看,你们在法律上应当没有结婚,也就不存在离婚的说法了。
2 木子律师 2010-11-27 11:30
法律上讲你们不是夫妻关系,法院不受理离婚之事,为了解决小孩子之事,你可以为小孩子的抚养权起诉对方,